根据学校《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5月5日学院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,学院党委对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,符合申报要求。现根据通知要求,对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》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月6日—5月10日,共5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。
联系人:张凌
联系电话:83262160
附: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